一種自然的自愛原則,可能成為對上帝和基督產生巨大情感的基礎,而無需看到神性本質的任何美和榮耀。有一種感恩,純粹是自然的東西。感恩是人類靈魂的自然情感之一,就像憤怒一樣,而且有一種感恩源於自愛,其方式與憤怒非常相似。人的憤怒是一種針對他人或與他人對立的情感,因為他身上有某種東西與自愛相悖:感恩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擁有的情感,因為對方愛他,或滿足他,或因為他身上有某種東西符合自愛。而且可能存在一種感恩,而沒有任何真實或恰當的愛:就像可能存在憤怒而沒有任何恰當的仇恨一樣,例如父母對待他們的孩子,他們可能會對孩子生氣,但同時對他們有強烈的習慣性愛。這種感恩是惡人所運用的原則,基督在路加福音第六章中對他們所說的,罪人愛那些愛他們的人;他甚至對稅吏(他們是當時最屬肉體和放蕩的人)所說的,(太 5:46)。這正是賄賂不義法官所利用的原則;這也是連野獸都會運用的原則;狗會愛對它好的主人。我們在無數例子中看到,純粹的本性足以激發人的感恩,或使他們的心因所受的恩惠而充滿感激之情;有時甚至對那些他們同時習慣性地懷有敵意的人也是如此。因此,掃羅曾一次又一次地因大衛饒他性命而深受感動,甚至心軟,但他仍然是大衛的習慣性敵人。正如人憑藉純粹的本性可以如此對待人一樣;他們也可以如此對待上帝。沒有什麼能阻止同樣的自愛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上帝,就像對待人一樣。我們在聖經中有明顯的例子;例如以色列人,他們在紅海邊歌頌上帝,但很快就忘記了上帝的作為:還有敘利亞的乃縵,他因麻風病奇蹟般的痊癒而深受感動,以至於從此以後他的心就專心敬拜醫治他的上帝,而且只敬拜祂,除非這會使他在世俗利益上遭受毀滅。同樣,尼布甲尼撒也因上帝對他的恩慈而深受感動,在與野獸同住之後,上帝恢復了他的理智和王國。
感恩既然是一種自然的原則,那麼忘恩負義就顯得更加卑劣和可憎;因為它表明了邪惡的可怕盛行,甚至壓倒和抑制了人性的較好原則:正如羅馬書 1:31 所提到的,許多異教徒的邪惡程度之高,其證據之一就是他們「無親情」。但缺乏感恩或親情是高度邪惡的證據,這並不能證明所有感恩和親情都具有美德或救贖恩典的性質。